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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是否可以通过补足生育保险费而让其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时间:2014/12/13 14:04:59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网    |       

    按照北京市的政策规定,此问题要分二种情况:

    1、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保后生育保险基金不予补支。

    2、如果用人单位参保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费用的,在欠缴期间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按有关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后,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用人单位漏报、少报职工的缴费工资,给职工生育保险津贴造成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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